一、投訴
1. 先聯繫服務提供商。
在向FINE提交投訴之前,請先聯繫您的服務提供商,比如負責您案例的保險公司的索賠處理人、銀行、投資服務公司或共同基金公司,並確保服務提供商已收到所有必要的訊息(文件、照片或其他說明)。
2. 如果與服務提供商協商不能解決您的問題,您可以聯繫FINE。
如果這些步驟沒有帶來預想結果,並且服務提供商的最終決定仍然不能令人滿意,那麼您可以採取的進一步補救措施,詢問FINE的推薦解決方案。
3. 請求解決建議。
要獲得解決建議,您需提出書面投訴並簽字。您可以通過網絡聯繫表單提交投訴或請求訊息。投訴應清晰簡明。
投訴應至少包括以下訊息:
1) 投訴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包括辦公時間內的電話號碼
2) 如果聘用律師,他/她的聯繫方式和授權委托書=投訴人。
3) 有關服務提供者的詳情(保險公司,銀行,投資服務公司或共同基金公司)
4)相關產品或服務
5) 到目前為止服務提供商給出的服務相關內容; 比如保險事務中的保險和索賠號
6) 指定的財務索賠
7) 發布決議建議
8) FINE將向客戶和服務提供商發出書面解決方案建議
投訴必須附上您的案件請求文件副本。請不要發送原始打印件,收據或發票。FINE不負責任何補償付款,因此不需要這些文件。
FINE不會介入法院正在審理或已經審查的案件。
二、審查爭端:
通過以書面或電子形式發送的投訴,在FINE中引發爭議。客戶應指定對手方的服務提供商。發出貨幣索賠,請求聲明或其他索賠,並說明理由。
投訴委員會遵循書面程序,除非主席團或投訴委員會出於特定原因決定口頭聽取訴訟當事人或其他當事方。投訴委員會會議上作出的決定將予以記錄。
投訴委員會可主動聽取專家意見或要求專家意見。專家不能是與被審查產品的服務提供者有雇傭關系或具有類似關係的人,也不能是根據“司法程序法典”的人。
三、如果客戶撤回投訴,案例將被取消。
在下列情況下,FINE局和投訴委員會有權不經審查駁回該爭議:
1. 客戶未能通過與服務提供商的直接聯繫尋求問題的解決方案
2. 在銀行或證券案件中,FINE收到的投訴在客戶與服務提供商最終聯繫的兩年後
3. 在保險案中,根據“保險合約法”提交訴訟的三年期限,在FINE收到投訴已經超過了時間期限
4. 相同的爭議正在或已經由法院或消費者投訴委員會,交通事故委員會或類似的庭外爭議解決機構審查
5. 該爭議不涉及貨幣或其他金融利益
6. 該爭端是毫無根據的,或者是出於故意傷害的目的
7. 爭端的性質將嚴重妨礙FINE的有效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