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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6-24 15:13:40
155616月20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判處黃明忠先生有罪,因為他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在其 Telegram 訂閱聊天小組中提供投資建議,該案由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SFC)提起。
黃先生承認在無牌情況下從事證券諮詢業務,並被罰款 10,000 美元。他還被責令支付證監會的調查費用。
雖然黃先生是香港證監會的持牌代表,但他只能代表其認可的公司行事。在本案中,黃先生以個人身份運營 Telegram 聊天群。
法院發現,2018 年 1 月 2 日至 2019 年 5 月 21 日期間,黃先生在 Telegram 上主持一個名為「FRANKY –即市直播穀」的聊天小組,該小組以付費訂閱的方式向公眾開放。每個交易日,黃先生都會在 Telegram 群組中發佈評論,並回答訂閱者關於恒生指數和各種香港上市證券表現的問題。
證監會提醒投資者在投資前應查閱證監會網站(www.sfc.hk)上的《證監會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的公眾紀錄冊》,以確保提供證券投資建議的公司及人士已領有適當的牌照。( 延伸閱讀:畢業季小心求職詐騙!揭秘網路操盤手交易員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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