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及記錄要求
呈交下列文件之核證副本。
1. 公司控股架構表(Group Chart),必須顯示控股百份比及最終控股公司股東控股百份比(由執行司理人簽署,以後每年按時呈交)
2. 商業登記證(BR)(以後每年按時呈交)
3. 公司章程(Memorandum &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4. 公司註冊證書(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及公司更改名稱證書(如有更改名稱)
5. 顯示股權結構及委任董事之文件如:股份分配申報表(SC1)、Bought Note、Sold Note 及 Instrument of Transfer、秘書及董事更改通知書(D2A)或週年申報表(AR1) (以后每年按時呈交)
6. 經核數師審核之財務報表(3 個月內及必須以港元為記帳貨幣),並顯示已發行及繳足之普通股股本不少於港幣 500 萬元及資產淨值不少於港幣 500 萬元(不論是新成立公司或已成立之公司,以後每年按時呈交)。接受呈審資產類別:在香港之資產如:物業、銀行存款、黃金及在香港聯合交易所可進行買賣之股票。必須分別顯示公司資金戶口及客戶資金戶口,並將用作儲存客戶資金之銀行名稱、戶口號碼、戶口類別及金額列齊。
7. 董事局通過購買行員會籍決議案正本或由公司秘書簽署之核證副本(內容包括出售方名稱)
8. 董事局通過委派執行司理人決議案正本或由公司秘書簽署之核證副本
9. 各股東、董事及執行司理人之住址證明文件正本(如最近 3 個月內之水電煤結F353A(轉讓會籍 7-2017).doc ….3/3單等)
10. 如有最終控股公司,須呈交最終控股公司下列文件之核證副本:
(1) 公司註冊證書
(2)顯示所有股東持股量文件如:股份分配申報表(SC1)或周年申報表(AR1)或Bought Note、Sold Note 及 Instrument of Transfer
(3)如公司在英屬處女島或開曼群島註冊,須呈交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正本;如公司在百慕達註冊,須呈交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正本。
11. 如有中層控股公司,須呈交中層控股公司下列文件之核證副本:
(1)公司註冊證書
(2)顯示所有股東持股量文件如:股份分配申報表(SC1)或週年申報表(AR1)或Bought Note、Sold Note 及 Instrument of Transfer
(3)如公司在英屬處女島或開曼群島註冊,須呈交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正本;如公司在百慕達註冊,須呈交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