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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

http://www.mas.gov.sg
總評分
84.0分
  • 成立時間:1971年
  • 機構類型:政府監管
  • 監管外匯:監管

糾錯建議

外匯監管提示

據MAS官網資料查詢,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簡稱“MAS”)監管槓桿式外匯交易


新加坡對槓桿式外匯的定義:差價合約(CFD)允許您在沒有實際交付標的資產的情況下,推測標的資產的未來市場變動趨勢。

差價合約是槓桿工具。差價合約往往會在證券公司的場外進行交易,這就是所謂的差價合約供應商。差價合約可用於一系列基礎資產,例如股票,商品和貨幣。差價合約涉及兩個交易:

首先,您以一個價格與CFD提供商進行開倉交易。這創造了一個未平倉頭寸,您稍后將以另一個價格與CFD提供商進行逆向交易。如果第一筆交易是買入或多頭頭寸,那麼關閉頭寸的第二筆交易就是賣出。相反,如果開盤交易是賣空或空頭頭寸,那么成交就是買入。差價合約捕捉了開盤交易和平倉交易之間標的資產的價格差異。

受監管公司名單

受監管的持牌外匯經紀商共84
公司全稱 簡稱 監管號 監管狀態
DUPOIN SINGAPORE PTE. LTD. (LODGED NOTICE OF CESSATION) DUPOIN 已註銷
BRIGHT POINT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G) PTE. LTD. BRIGHT POINT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G) PTE. LTD. 監管中
JMC CAPITAL MARKETS SINGAPORE PTE. LTD. JMC CAPITAL MARKETS SINGAPORE 監管中
CGS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SINGAPORE PTE. LTD. CGS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SINGAPORE PTE. LTD. 監管中
JMC SECURITIES SINGAPORE PTE. LTD. JMC SECURITIES SINGAPORE PTE. LTD. 監管中
N PRIMEPARTNERS CAPITAL PTE. LTD. N PRIMEPARTNERS CAPITAL PTE. LTD. 監管中
LMAX DIGITAL BROKER (SINGAPORE) PTE. LTD. LMAX DIGITAL 監管中
VELOCITY TRADE PTE. LTD. VELOCITY TRADE PTE. LTD. 監管中
POLYMER CAPITAL SINGAPORE PTE. LTD. POLYMER CAPITAL SINGAPORE PTE. LTD. 監管中
WELLINGTON MANAGEMENT SINGAPORE PTE. LTD. WELLINGTON MANAGEMENT SINGAPORE PTE. LTD. 監管中

機構簡介

機構性質:政府機構

機構介紹: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是新加坡中央銀行,成立於1971年,由政府部門執行並專業管理,其職能組合了銀行至財經等諸多金融機能,包括制訂金融和貨幣方面的政策、保證經濟穩定發展、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金融服務產業等。MAS還是一家綜合監管機構,負責監管新加坡的所有金融機構:銀行、保險公司、資本市場中介機構、財務顧問和證券交易所。MAS與其他政府機構和金融機構密切合作,促使新加坡成為一個區域和國際金融中心,確保新加坡的金融業活力和競爭力。

MAS負責監管新加坡外匯經紀商的機構。任何希望在新加坡開展業務的經紀商,必須持有 MAS 頒發的資本市場服務執照。MAS 是新加坡中央銀行,同時也是一家金融監管機構。它管理有關金錢、保險、銀行業、證券、貨幣發行以及金融行業的各類法規。1970 年之前,貨幣職能是政府部門和機構的主要關注對象。1970 年,新加坡議會通過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成立了 MAS。MAS 獲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授權,負責監管新加坡的貨幣政策、財政和銀行業。1977 年,確定將保險業納入 MAS 監管範圍。1984 年,《1973 年證券行業法》中的監管職能也由 MAS 接管。


監管職能

(1)引導貨幣政策、發行貨幣、監督支付體系、充當政府的銀行家和財政代理人等;

(2)進行金融服務的綜合監管和檢測金融系統的穩定性;

(3)管理新加坡的官方外匯儲備;

(4)把新加坡打造成為國際金融中心。


監管結構

(1)貨幣政策和投資:經濟政策局、經濟分析局、經濟監督與預測部門;

(2)市場與投資:國內貨幣市場管理部門、儲備管理部門;

(3)國際發展:金融中心發展署、金融市場發展署、國際部;

(4)金融科技創新部門;

(5)銀行和保險:銀行部、保險部門、反洗錢部門;

(6)資本市場:資本市場中介部門、企業財務與消費部、市場政策與基礎設施建設部、執法部;

(7)政策風險與監管:審慎政策部、風險專員部、宏觀監管部;

(8)企業人力資源與IT:企業服務部、人力資源部、IT部、MAS教育部;

(9)金融風險貨幣:金融部門、風險管理部門、貨幣部門;

(10)管理部:內部審計部門、法律部門、企業規劃和通信部。


監管範圍

商業銀行、投資銀行、資本市場中介公司、保險公司、金融顧問公司、金融公司信托公司、貨幣兌換和匯款業務公司。


聯繫方式

1. 新加坡總部

電話:(65)-6225-5577

傳真:(65)-6229-9229

地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10 Shenton Way MAS Building, Singapore 079117

2. 倫敦辦事處

電話:(44) (0)20 7332 6300 

傳真:(44) (0)20 7332 6309 

地址:MAS London Representative Office, 1st floor Old Change House, 128 Queen Victoria Street, London EC4V 4BJ 

3. 北京辦事處

電話 : (86 10) 6505 0650

傳真 : (86 10) 6505 1135

地址:MAS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 Unit 31-09, China World Office 11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4

國貿辦公樓1座31-09室,朝陽區建外大街1號,北京 100004

4. 紐約辦事處

電話:(212) 809 1900 

傳真:(212) 809 6067 

地址:MAS New York Office, 17 State Street, 25th Floor, New York NY 10004 

牌照申請

申請費用

牌照類型

注:該分類為領域分類,具體牌照類型較多,請登錄MAS官網進行查詢。

監管細則

監管查詢

第一步:打開新加坡金融監管局網址:http://www.mas.gov.sg/,然後點擊“SINGAPORE FINANCIAL CENTRE”(新加坡金融中心),再點擊“Types of Institutions”(機構類型);

第二步:在頁面下方找到“Financial Institutions Directory”(金融機構目錄)

第三步:點擊“Capital Markets”(資本市場)下的“Capital Markets Services Licensee”(資本市場服務持牌商)

第四步:點擊“Dealing In Capital Markets Products”(資本市場產品交易);

第五步:點擊“Spot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 for the Purposes of 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槓桿式外匯交易之即期外匯交易合約)

第六步: 在頁面右邊可以看到所有的MAS授權、允許提供外匯交易的受監管外匯經紀商了,上圖左邊顯示提供即期外匯交易合約服務的交易商數量為30,實際上名單內共包含43家交易商。

第七步:以第一個交易商為例,點擊交易商名稱“ARIS PRIMEPARTNERS ASSET MANAGEMENT PTE LTD",既可出現詳細的公司訊息,以下為公司牌照類型和關鍵人員訊息。

第八步:以下為公司基本訊息(包括網址、電話、地址等)頁。

監管投訴

金融業爭議解決中心有限公司(FIDReC)是一家獨立公正的機構,專門解決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的糾紛。FIDReC涵蓋新加坡銀行協會消費者調解組(CMU)和保險爭議解決組織(IDRO)的工作。FIDReC為消費者解決與金融機構的糾紛提供了一個經濟便利的一站式渠道。它還簡化了新加坡整個金融部門的爭議解決流程。它配備了熟悉相關法律和實踐的全職員工。FIDReC由金融部門發起,旨在使其服務更加專業化,透明化,以客戶為中心,服務為導向。FIDReC隸屬於新加坡銀行協會消費者調節部和保險業爭議調節機構。

1. FIDReC的管轄範圍:

(1)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的索賠糾紛上限:100,000新加坡元

(2)銀行與用戶、資本市場糾紛,以及其他糾紛賠償上限:50,000新加坡元

2. FIDReC不受理以下投訴:

由於定價政策,利率政策等商業決策而引起的糾紛,正在進行法律訴訟程序的投訴,金融機構在6個月前就已給了答覆的投訴,前爭端解決機構CMU,IDRO處理的投訴,私下解決了的投訴。

聯繫方式

電話: (65) 6327 8878(工作日9:00-18:00)

傳真: (65) 6327 8488 / (65) 6327 1089

郵箱: info@fidrec.com.sg

地址:36 Robinson Road,#15-01,City House,Singapore 068877


一、投訴流程

1. 消費者如果無法通過金融公司解決問題,可以親自或通過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向FIDReC免費提出投訴。

2. 收到投訴後,案件管理員將進行處理。如果投訴在FIDReC的管轄範圍內,則案件經理將與相關金融機構進行協商,並在可能的情況下通過案件管理和調解解決爭議。這項服務對消費者是免費的。

3. 如果無法達成解決方案,消費者可以選擇進一步提出申訴,將爭議提交裁決者或裁決者小組進行裁決。消費者在審理案件時需要支付審理案件費用。

4. 消費者不必將其文件的原件提交給FIDReC,復印件即可。如果消費者向FIDReC提供原始文件,FIDReC將不對任何原始文件的丟失負責。


二、爭端解決

1. FIDReC爭議解決流程

第一步:調解

首次收到投訴時,由FIDReC的案件管理員進行案件管理。我們鼓勵投資者和金融機構以友好和公平的方式解決爭端。在適當的情況下,案件管理員調解雙方之間的爭議。

第二步:裁決

如果糾紛未通過調解解決,該案件由FIDReC裁決者或審判員組審理並裁決。當他們的案件進行裁決時,投資者需支付審理案件費用。

2. 費用細則

請注意,自2011年9月1日起,FIDReC的個案費用如下: 

(1)調解

調解對消費者是免費的。

(2)裁決

屬於FIDReC-NIMA計劃的索賠:

消費者每次索賠需支付250新元,金融機構每次索賠需支付500新元。在案件判決完成後,索賠人或保險人可以退還200新元。在決定是否退款時,審核員將考慮到FIDReC的現行退款規則。副本也將根據要求提供。

其他類型索賠:

消費者每宗索賠需支付50新元的費用,金融機構每索賠需支付500新元的平攤費用。消費者或金融機構不得退款。請注意,所有金額均受現行消費稅的影響。

3. 索賠限額

FIDReC在判斷消費者與金融機構之間糾紛方面的管轄權,對於所有索賠,每項索賠最高達10萬新元。

4. 適用範圍

目前,FIDReC的服務適用於所有個人或獨資經營公司的消費者。


常見問答

詳情請點擊此連結:http://www.fidrec.com.sg/website/faq.html

處罰實例

相關鏈接

新加坡銀行協會(ABS):http://www.abs.org.sg

新加坡人壽保險協會(LIA):http://www.lia.org.sg

新加坡普通保險協會(GIA): http://www.gia.org.sg

新加坡金融行業爭端解決中心(FIDReC): http://www.Fidrec.com.sg

新加坡消費者協會(CASE): http://www.case.org.sg

新加坡調解中心(SMC): http://www.mediation.com.sg

新加坡小額錢債審裁處(SCT): http://www.smallclaims.gov.sg

新加坡律師協會(LSS): http://www.lawsoc.org.sg

法律援助局(LAB): http://www.gov.sg/minlaw/lab 

新加坡交易所有限公司(SGX): http://www.sg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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