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性質
政府機構
機構介紹
阿布扎比國際金融中心ADGM根據2004年第8號聯邦法律、2013年第15號聯邦法令、2013年第4號內閣決議案以及2013年阿布扎比第4號法律成立。作為基礎深厚的國際性金融中心,阿布扎比國際金融中心為本地、地區和全球的金融機構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ADGM 的三個獨立機構——商務注冊局、金融服務監管局(FSRA)和ADGM法院——確保營造適宜經商的環境,與全球主要金融中心認可的國際最佳實踐保持一致。
機構職能
ADGM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全球性的金融機構和金融監管機構密切合作,開發并支持成員機構的監管框架、法律管轄權和有利的商業環境,以實現業務的可持續增長。
機構目標
將ADGM定位為獲國際認可的領先的金融中心,并建立值得信賴的監管、司法和爭端解決機制。
在2030年前成為阿布扎比GDP多元化的主要貢獻者。
成為企業效率化、專業化和知識發展的區域領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