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Labuan FSA監管外匯投資活動,但是不允許旗下經紀商對馬來西亞居民提供外匯活動。
經過郵件諮詢,就外匯行業來說,納閩FSA監管下的貨幣經紀商Money Broker為STP外匯經紀商,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為MM外匯經紀商或者流動性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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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Labuan FSA監管外匯投資活動,但是不允許旗下經紀商對馬來西亞居民提供外匯活動。
經過郵件諮詢,就外匯行業來說,納閩FSA監管下的貨幣經紀商Money Broker為STP外匯經紀商,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為MM外匯經紀商或者流動性供應商。
機構性質:政府機構
機構歷史:根據《1996年馬來西亞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法案》,納閩FSA成立於1996年2月15日。納閩FSA作為法定機構,負責納閩國際商業金融中心納閩IBFC的發展以及行政管理。
監管目標:
1. 推動納閩成為國際商業金融服務中心;
2. 有序管理Labuan IBFC,發展國家目標和政策;
3. 作為中央監管和執行機構,管理納閩的國際商業和金融服務行業
監管職責:
Labuan FSA主要職責是向Labuan IBFC公司授發牌照,監管持牌實體,確保所有實體遵守內部及其他司法管轄區法規。Labuan FSA同時也制定相關政策法規來有序監管Labuan IBFC。
聯繫方式:
地址:Level 17, Main Office Tower, Financial Park Complex, Jalan Merdeka, 87000 Labuan, Malaysia
電話:+6087591200
客服聯系:+6087591215
傳真:+6087453442
投訴傳真:+6087 428200
電子郵箱:communication@labuanfsa.gov.my
吉隆坡辦事處聯系方式:
地址:Level 10-2, Mercu UEM , Jalan Stesen Sentral 5, KL Sentral, 50470 Kuala Lumpur, Malaysia
電話:+60327803333
傳真:+60327803388
地址:Suite 3A-2, Level 2, Block 3A, Plaza Sentral, Jalan Stesen Sentral, KL Sentral, 50470 Kuala Lumpur, Malaysia
電話:+60327738977
傳真:+60327802077
電子郵箱:info@libfc.com
經過郵件諮詢,納閩FSA監管下的貨幣經紀商Money Broker為STP外匯經紀商,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為MM外匯做市商或者流動性供應商。
一、申請要求(Labuan Investment Bank投資銀行業務許可證)
1. 文件要求:
(1)申請執行Labuan Investment Bank投資銀行業務許可證,應由申請法人或他人代表申請法人以書面形式向管理局提出授牌申請。
(2)申請文件應包含如下內容:
(a)經由管理局FSA認證的法律文件;及
(b)系列陳述文件:
(i)申請法人/公司名字,地址以及成立時間;
(ii)申請法人主體營業地址及經營業務;
(iii)申請法人管理層以及持有實收資本10%以上的參與者名字及地址;
(c)申請法人所有負責投資銀行業務運營的員工的名字,地址,資質,工作經驗及推薦的職位;
(d)經由FSA認證的該申請法人申請業務為投資銀行服務的說明;
(e)遞交截至申請日的前三個財政年度的審計報告各一份(複印件);
(f)三個財政年度的商業計劃;
2. 實體辦公室要求:
申請持有Labuan Investment Bank投資銀行業務許可證,申請法人需要在納閩設立實體辦公室;
3. 組織架構要求:
主管及首席官員必須符合適用性規則,並需要經由FSA同意後才正式行使職位責任;
4. 資產要求:
申請法人資產需要一直保持在1000萬林吉特(或其他等值貨幣)以上
5. 報告要求:
投資銀行需要在其財政年年尾6個月內,遞交商業總結報告,2份最近兩年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和損益表複印件,資金資源放置安排利用陳述,以及審計員報告。此外,投資銀行需要時常向FSA遞交關於該銀行資產情況的說明報告,包括信貸資產總額,信貸業務類別登記等。
二、申請要求(Money Broker貨幣經紀商)
1. 遞交完整申請表LFB-MB,每財政年年尾6個月內遞交一份審計財務說明拷貝文件和複印件,依照FSA要求遞交數據和訊息報告;
2. 最低資本不得低於50萬林吉特或其他等值數額外幣;
3. Labuan FSA還將考慮申請法人的風險預測、企業活動性質、規模、複雜性以及多樣性;
4. 要求申請法人在納閩設立配備辦公設備且用於商業業務目的的實體辦公室;
5. 公司控制人、主管以及首席職務官需滿足適用性要求;
6. 公司內部建立一套合適的內部控制體系,以負責監督業務運營、合規性、企業管治和風險管理;
7. 確保公司(貨幣經紀商)的主經紀商或流動性供應商為合規受規管機構;
8. 擁有一位經由納閩認證的外部審計進行年度財務審計及向FSA報告;
9. 保留交易記錄和賬戶記錄,保留月度客戶資金記錄,不得挪用客戶資金;
10. 數字/系統必須擁有IT技術支持;
11. 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向客戶披露交易對手風險等級,明確金融工具定價,確保設立風險緩沖機制如止損訂單;
三、年度牌照費用
Money Broker貨幣經紀商年度牌照費用為5000林吉特
四、申請流程
遞交完整資料至以下聯系方式
地址:Head of Business Operations Unit, Legal and Business Management Department, Labuan FSA, 17th Floor, Main Office Tower, Financial Park Complex, Jalan Merdeka, 87000 Federal Territory of Labuan, Malaysia
郵箱:bou@labuanfsa.gov.my
1. 槓桿限制
納閩貨幣經紀商服務對象為機構客戶和高凈值資產個人投資者,槓桿比例100:1;
2. 隔離賬戶
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FSA要求經紀商隔離客戶資金,不得與經紀商資產混淆。其中,在客戶提出出金申請之後,貨幣經紀商需要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客戶的出金流程。
3. 定期報告
投資銀行報告要求:
需要在其財政年年尾6個月內,遞交商業總結報告,2份最近兩年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和損益表複印件,資金資源放置安排利用陳述,以及審計員報告。此外,投資銀行需要時常向FSA遞交關於該銀行資產情況的說明報告,包括信貸資產總額,信貸業務類別登記等。
貨幣經紀商報告要求:
每財政年年尾6個月內遞交一份審計財務說明拷貝文件和複印件,依照FSA要求遞交數據和訊息報告;外部審計員報告;交易記錄和賬戶記錄;月度客戶資金記錄
4. 負餘額保護
無規定
第一步:打開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FSA的官網 https://www.labuanibfc.com/
第二步:
選擇Areas of Business——Financial Services——Banking(銀行,查詢MM經紀商或流動性供應商)
選擇Areas of Business——Financial Services——Money Broking(貨幣經紀商,查詢STP經紀商)
第三步:選擇List of Labuan Banks and Investment Banks,查看投資銀行列表
第四步:跳轉至銀行列表,點擊銀行名稱,可以查看銀行的詳細訊息
第五步:接上第二步,選擇Money Broking貨幣經紀商之後,選擇List of Money Brokers查看貨幣經紀商列表
第六步:跳轉至貨幣經紀商列表,此列表不可查看公司詳細訊息
經過電話聯繫納閩FSA監管機構,目前FSA並沒有在其官網上設立投訴窗口,即該監管機構並未公布健全的投訴賠償機制。
投資者可以通過郵件communication@labuanfsa.gov.my聯繫納閩FSA進行投訴。
監管機構將會根據郵件內容進行調查,調查時間視投訴內容複雜程度而定。
聯繫方式:
地址:Level 17, Main Office Tower, Financial Park Complex, Jalan Merdeka, 87000 Labuan, Malaysia
電話:+6087591200
客服聯繫:+6087591215
傳真:+6087453442
投訴傳真:+6087 428200
電子郵箱:communication@labuanfsa.gov.my
1. 撤銷牌照
2. 限制牌照,此時在問題未解決之前,公司不得進行牌照授權業務
3. 處罰罰款,如未遵守審計要求,處罰300萬以下林吉特
4. 監禁,如未遵守保密原則,可處以監禁3年以下的處罰
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C https://www.sc.com.my/
納閩銀行協會 http://www.alb-labuan.com/
納閩信托公司協會 http://www.altc.org.my/
馬來西亞市場資本促進協會 http://www.capitalmarketsmalaysia.com/
馬來西亞稅務師協會(CTIM ) http://www.ctim.org.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