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1:宣傳情況
該項目在代理中國聯通公司及其分公司銷售天網卡期間,在銷售天網卡之外,銷售“天網流量大禮包服務”產品,并規定只有購買該流量大禮包的用戶才能成為金牌會員,從而獲得發展下線及升級的資格,不購買的用戶無法獲得下線返利。同時,該公司規定,成為金牌會員后繼續發展相應數量的下線會員,即可逐漸升級為業務員、業務經理、企業代理商等,共形成50余個層級的上下級關系。公司還規定,上級人員除可以從其自身推廣的客戶中獲得直推獎和一定數量的隔代獎外,還可以從其下線推廣的大禮包業務中再獲得一定數量的隔代獎。
證據2:調查結果
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庭審宣判
“天網聯盟”公眾號、“國脈天網”APP,在浚縣及全國范圍,打著與中國聯通戰略合作共同推出互聯網“天網卡”,打造共建共享天網大平臺,用戶手機話費流量更便宜,參與共建共享、共同創業的名義,引誘社會不特定人購買“流量大禮包”,以拉人頭方式每銷售一個“大禮包”,杭州國脈電信服務有限公司給用戶“績效獎勵”、成為“業務員”就可以獲得“分紅權益”為誘餌,以購買“大禮包”的人數計算提升級別,按照“天網買家會員(用戶)、金牌用戶、業務員、業務經理(B輪取消)、企業代理商”這一順序形成上下級關系,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返利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巨額財物。
評論
暫時還沒評論,來留下你的印象吧
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