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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28 14:52:56
43959近日,FX110網接到了台灣Z女士的投訴。據Z女士回報,她已經聯合台灣23位投資者,將 USGFX、ASIC、澳洲聯邦銀行投訴到了澳大利亞金融投訴局(AFCA),且AFCA已對他們的投訴進行立案。
為何一怒之下狀告平台、銀行及監管機構?接下來,女俠帶大家一起來看看事件始末:
2018年,USGFX曾在台灣地區推出過一款“定存”投資產品——USGFX&澳洲聯邦銀行信託帳戶,美金優惠存款專案。
當時,該存款專案宣稱“非投資 存款無風險”,且“第一年固定利率6%(0.5%每月),第二年起每年固定利率8%(0.7%每月)”。此外,還在專案特色介紹中列出了:資金隨時可提取,保管銀行與交易商無法挪用客戶資金、無管理費與手續費等多項承諾。
同年下半年,Z女士等23位台灣投資人相繼在USGFX開立了30個信託存款帳戶,並通過國際電匯的方式將資金直接匯入了澳洲聯邦銀行,加入了該信託存款專案。
剛開始,USGFX的確如約將每月的存款利息轉入他們的個人MT4帳戶中。直到今年4月,USGFX以疫情期間真金(即本金)無法正常出金為由,推出了《3T-PLUS 2020贈金專案》,並建議Z女士等投資者參與。經過協商,Z女士等人果斷拒絕了3T-PLUS新專案,並一致同意保留原專案信託存款,承諾三年不提取真金;且保留每月申請提領利息或積累大金額利息後可申請出金的權利。
令Z女士他們萬萬沒想到的是,協商妥當之後僅數月,2020年7月8日,USGFX宣佈破產。從7月10日開始,他們便再沒收到USGFX的每月利息。更有甚者,因受破產清算影響,他們在USGFX的存款活期帳戶也暫停了入金、出金服務,目前資金尚在被凍結中。
當信託存款遭遇持牌交易商破產,資金該何去何從?帶著這個疑問,Z女士等人查詢了ASIC對於信託資金的相關監管條例。
事實上,根據ASIC法定信託中RG 212.27的規定,“即使持牌人失效或持續違反相關的金融服務法,信託也將繼續維持”。
根據RG 212.30規定,“持牌人破產事件發生時,客戶資金帳戶被視為有利每個有權從帳戶付款者的信託”。
根據RG 212.31規定,“客戶資金不能扣押或其他採取使其受限的判決執行或抵消令或押記令”。
不難看出,若嚴格按照以上條例執行,Z女士等人的信託存款不應像USGFX的其他交易帳戶資金一樣,進入破產清算程式。然而,從USGFX宣佈破產到現在已將近半年,USGFX、ASIC以及澳洲聯邦銀行均未對信託存款資金的出金日期給出說明,顯然違反了相關規定。
對此,Z女士等人氣憤不已,並直言此事本不該如此,“可作為受託人的 USGFX卻三番兩次不講誠信,甚至公然違背澳洲金融法!”
拒Z女士回報,首先,USGFX無視4月份雙方協商結果,擅自變更了Z女士等23人2018年存款專案為2020年新版專案。
其次,依據2018年4月4日發佈的《零售客戶資金法》:所有客戶資金必須完全隔離託管,交易商不得將客戶資金另當他用。而實際,資金卻只與客戶“隔離”,USGFX卻能通過控制MT4系統,明目張膽不給信託帳戶出金。
再者,Z女士表示,10月16日USGFX第一次破產債券人會議公佈的財務報表資產並不完整,清算資產居然少到不夠付破產管理公司的費用!那麼,USGFX的資金都到哪去了?
Z女士還指出,除了USGFX本身存在問題,ASIC和澳洲聯邦銀行也應負監管不力之責!事實上,在USGFX 7月宣佈破產後,ASIC並沒有立即監督將其資金全部扣押,導致其不配合資產管理公司進行清算,直到9月,法院才發佈強制清算命令。而在這將近60天的時間裡,USGFX可以“胡作非為”。
另一方面,Z女士等人當時是將存款直接轉入澳洲聯邦銀行的“USG機構帳戶客戶信託活期存款帳戶”。按理來說,銀行有義務保證他們的資金安全。但最終這個帳戶資金卻在他們全然不知的情況下被USG轉移至客戶MT4帳戶!在此過程中,澳洲聯邦銀行卻連“告知一聲”都沒有。
可見此翻信託全線“失信”,以上3家機構難辭其咎!
最後,Z女士及23位台灣投資人也坦言,希望本次受理了他們投訴的澳大利亞金融投訴局,能讓他們真正看到“出金的曙光”。
對此,女俠已經協助Z女士等23位同胞向澳洲方面回報問題。據悉,當時USGFX在上海、瀋陽、濟南、重慶等設有辦事處,該定存信託產品也有可能在對岸招募投資者。如果您也遇到了Z女士等台灣投資人的類似情況,請立即到FX110網提交一份投訴,我站將協助您一起,盡力解決出金問題。
提交網站地址:https://weiquan.fx110.hk/complaints/sub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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