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9日:
1.本牌照授權被許可人進行以下金融服務業務
(a)給以下金融產品類別提供一般性金融產品建議
(i)金融衍生品
(ii)外匯交易合約
(iii)管理投資計劃的利益,除投資者定向投資組合服務以外
(iv)證券
(b)通過以下方式進行金融產品交易
(i)發行、申請、收購、變更或處理以下類別金融產品
(A)金融衍生品
(B)外匯交易合約
(ii)代表他人申請、收購、變更或處理以下金融產品類別
(A)管理投資計劃的利益,除投資者定向投資組合服務以外
(B)證券
(c)就以下金融產品做市商
(i)外匯交易合約
(ii)金融衍生品
(d)提供以下保管或存托服務
(i)經營除投資者定向投資組合服務以外的保管或存托服務
面向零售和機構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