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7日
本牌照授權持照人進行以下金融服務包括:
(a)僅為以下金融產品類別提供一般性金融產品建議:
(i)存款和支付產品限于:
(A)基本儲蓄產品;
(B)除基本儲蓄產品以外的其他儲蓄產品; (ⅱ)金融衍生品;
(ⅲ)外匯交易合約;
(ⅳ) 一般保險產品;
(ⅴ) 管理投資計劃的利益,不包括投資者定向投資組合服務;
(ⅵ) 證券;
(b) 通過以下方式處理金融產品:
(i)發行、申請、收購、變更或處理以下類別金融產品:
(A) 管理投資計劃的利益,不包括投資者定向投資組合服務;
(B) 證券;
(ii)代表他人申請、收購、變更或處理以下金融產品類別:
(A)存款和支付產品限于:
(1)基本儲蓄產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匯交易合約;
(D) 一般保險產品;
(E) 信用債券,股票,或政府已發行的或擬發行的債券;
(F) 管理投資計劃的利益,包括:
(1) 投資者定向投資組合服務;
(G) 證券;
(c) 提供以下保管和存托服務:
(i)經營除投資者定向投資組合服務以外的保管或存托服務;
面向機構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