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0日
1.本牌照授權持照人進行以下金融服務包括
(a)提供以下分類的金融商品的一般性金融產品建議
(i)存款和支付產品限于:
(A)基本存款產品;
(B)除基本存款外的存款產品;
(ii)金融衍生品,限于;
(A)舊法律證券期權合約和權證
(iii)信用債券、股票或者政府已發行或擬發行的債券;
(iv)人壽保險產品包括:
(A)投資人壽保險產品以及注冊人壽保險公司發行的任何由其法定基金支持的產品
(B)人壽保險產品以及由注冊人壽保險公司發行的任何由其法定資金支持的產品;
(v)管理投資計劃利益,包含
(A)投資者定向投資組合服務;
(vi)退休儲蓄帳戶(“RSA”)產品(根據1997年退休儲蓄賬戶法案解釋);
(vii)證券;
(viii)退休金;
(b)通過以下方式交易金融產品:
(i)發行、申請、收購、變更或處置以下分類的金融產品
(A)金融衍生品,限于;
(1)舊法律證券期權合約和權證
(ii)代表他人申請、收購、變更或處置以下分類的金融產品
(A)存款和支付產品限于:
(1)基本儲蓄產品;
(2)除基本儲蓄產品以外的其它儲蓄產品;
(B)金融衍生品,限于;
(1)舊法律證券期權合約和權證
(C)信用債券、股票或者政府已發行或擬發行的債券;
(D)人壽保險產品包括:
(1)投資人壽保險產品以及注冊人壽保險公司發行的任何由其法定基金支持的產品
(2)人壽保險產品以及由注冊人壽保險公司發行的任何由其法定資金支持的產品;
(E)管理投資計劃利益,包含:
(1)投資者定向投資組合服務;
(F)退休儲蓄帳戶(“RSA”)產品(根據1997年退休儲蓄賬戶法案解釋);
(G)證券;
(H)退休金;
面向零售和機構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