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牌照授權持照人進行以下金融服務包括
(a)提供以下分類的金融商品的一般性金融產品建議
(i)存款和支付產品限于:
(A)基本存款產品;
(B)除基本存款外的存款產品;
(ii)金融衍生品
(iii)外匯交易合約
(b)通過以下方式進行金融產品交易
(i)發行、申請、收購、變更或處置以下類別金融產品
(A)金融衍生品
(B)外匯交易合約
(ii)代表他人申請、收購、變更或處置以下金融產品類別
(A)存款和支付產品限于:
(1)基本存款產品;
(2)除基本存款外的存款產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匯交易合約;
(c)就以下金融產品做市商
(i)外匯交易合約
(ii)金融衍生品
面向零售和機構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