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BaFin監管包括外匯交易在內的衍生品交易等活動。
外匯監管提示
機構簡介
機構性質:政府機構
機構介紹:
2002年5月1日,德國把德意志聯邦銀行和保險監管、證券監管機構合併,成立統一監管組織---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
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是一個聯邦機構,由隸屬聯邦財政部的部長通過公共法掌管。具有法律特性。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監管2,700個銀行,800個金融服務機構和超過700個保險機構。
機構職能:
1.對市場準入的審查;
2.對公司日常經營的檢查,若公司有違規行為,聯邦金融監管局可以直接對發現的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處罰的方式有以下幾種:1、罰款;2、提出起訴;3、撤銷董事會有責任的成員的任職資格;4、吊銷營業執照。
3.保護消費者權益
聯繫方式:
郵箱:deaf@bafin.buergerservice-bund.de / poststelle@bafin.de
電話: 49 (0)228 299 70 299 (工作日8:00-18:00)
傳真:: 49 0228 4108 777 4
地址:Graurheindorfer Stra?e 108, 53117 Bonn, Germany
牌照申請
申請要求:
1.至少2位管理股東成員,要求具備一定的理論知識和實際經驗;
2.大量股份持有人的合適性要求;
3.提交商業計劃,設立內部控制系統;
4.風控至少一年一次,審計及記錄至少保持6年
最低資本要求:
德國BaFin會根據金融公司的業務類型,對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做不同要求,一般在5萬歐元至73萬歐元之間。
1. 證券交易銀行最低資本要求為73萬歐元;
2. 存取款信貸機構最低資本要求為500萬歐元;
3. 投資顧問、投資經紀商、合約經紀商和投資組合管理人,以及多邊交易設施運營、基金證券組織等不可交易自有賬戶的公司,其最低資本要求為5萬歐元;
總體說來:
(1)除特殊情況外,所有投資公司初始資本不得低於73萬歐元;
(2)投資公司(可持有客戶資金,交易自有賬戶)初始資本不得低於12.5萬歐元;
(3)成員國投資公司(不可持有客戶資金和交易自有賬戶)初始資本最低為5萬歐元。
監管范圍
信貸金融機構、保險業務、養老金基金、支付公司、德國管理公司、證券交易、存款擔保計劃等
監管細則
槓桿限制:
遵循歐盟3月27日公告內容,槓桿需設置在2:1至30:1之間。
負余額保護:
BaFin要求經紀商為零售客戶提供負餘額保護,一切低於零餘額的槓桿交易虧損不由交易者承擔,而是由經紀商承擔。
隔離賬戶:
BaFin要求經紀商為客戶提供資金隔離信托賬戶。
(1)投資服務企業不得無故拖延對客戶資金的信托賬戶隔離。
(2)投資服務企業有義務為每位客戶提供其信托賬戶資金及金融工具的年度報告。
定期報告:
(1)提交自有資產要求報告和財務訊息報告;
(2)提交關於公司訂購、證券借貸以及其他所有形式資產的訊息報告;
(3)提交資產披露報告
總之,要求有交易報告,審計報告,反洗錢報告,凈資產報告,證券借貸等其他報告
監管查詢
1. 打開德國BaFin官網,https://www.bafin.de
2. 點擊導航欄“監管” 下面的“銀行和金融服務提供商”,如截圖所示:
3. 德國BaFin受監管交易商是以列表方式展示的。點擊“金融服務提供商列表”,下載即可。
列表查詢:
受監管金融服務提供商:(僅德語)
受監管金融租賃/保理機構列表:(僅德語)
監管投訴
申訴維權:
1.投訴請以書面形式提交
2.收到投訴後,BaFin會先審核您的訊息,證據,文檔是否充分
3.完善所需信息後,BaFin會聯繫被投訴公司,要求給出詳細的解釋和處理方案
4.如果金融機構並未違反任何規定,BaFin會如實告知
5.無論是什麼結果,我們都會以書面形式給您最終通知
6.證券投資投訴比較特殊,BaFin無權幫您索賠,職能幫您進行調查,如果涉及金額的賠償,建議您可以走法院程序
7.投訴信件中請提供以下訊息:您的姓名和地址,投訴公司名稱和地址,如涉及保險業務,請附上保單複件,保單編編號,如果申訴索賠,請告知索賠金額;如果涉及信貸/金融機構,請附上交易賬戶,產品類型;如涉及證券購買,請告知證券編碼。
入金保障機制:
德國BaFin負責監管法定的補償計劃和銀行證券交易部門的銀行擔保計劃,每家受監管的平臺商必須加入該賠償計劃,以保護這些機構的客戶的存款。根據賠償計劃的規定,最高的補償金是10萬歐元,即受影響的投資者可以得到上限為10萬歐元的賠償。
1. 2014年7月2日,《歐盟存款保障機制指令》開始生效。德國BaFin官網顯示,《歐盟存款保障機制指令》要求所有信貸機構都必須加入認證的入金擔保計劃。
2. 同時,該機制也明確了投資者賠償計劃。各成員國必須最遲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將補償事件的確定期限從目前的20天減少到7天。
擔保機制規定,所有入金者,包括大型公司,有權獲得最高10萬歐元的賠償。不過,機構保護計劃的投資者除外,如儲蓄銀行、州立銀行、區域建築協會和合作銀行已經屬於獨立保障機制(即機構保護計劃),不屬於該擔保機制。
3. 2015年7月,《歐盟存款保障機制指令》適用於德國法律。《德國存款保障及投資者賠償法案》以及運用該法案所有的監管條款都必須適用於或加入新的保障機制。
處罰措施
BaFin可對受監管公司的違規行為進行警告,罰款,吊銷,起訴等處罰。
在有必要的情況下,BaFin有權暫時禁止單個或多個金融工具的市場交易,限制或禁止市場參與等。
相關鏈接
德意志聯邦銀行:http://www.bundesbank.de/